各相关学院: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17〕179号,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研究方向需符合国家和我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总体布局要求,属于我省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确定的36个重点领域76个细分领域范围(详见附件2:《福建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指导目录》,闽发改高技〔2016〕821号),能为解决我省经济或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并对当地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带动辐射作用。
二、拟申请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研发场所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原值2000万元以上;中、高级职称以上的研发人员不少于35人,并占研发人员的50%以上;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金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详见附件3:《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闽发改高技〔2017〕167号)。
三、我校本次共有1个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名额,各学院限推荐申报1个。根据福建省高水平研发创新平台联席会议要求,推荐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名称或70%以上成员原则上不能与学校现有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重复。
四、请计划申报的,填写《2017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意向表》(见附件5),于4月1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学科平台建设科邮箱xkptjsk@xmut.edu.cn。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正式申报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17年3月30日
文件附件: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docx
关于加快建设福建省战略新兴产业创新平台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16〕821号.pdf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17〕167号.docx
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编制提纲.doc
2017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意向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