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科金发计〔2014〕86号《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进展报告和2014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进展报告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并于2015年1月7日前提交。
2、科技处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15年1月10日前逐项确认提交。
二、项目结题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于2015年1月16日前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各学院于2015年1月23日前向科技处提交各结题项目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