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厦门理工学院2011-2015年建设与发展规划》,强化对国(境)外科技合作交流的基础,持续推进我校对国(境)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2014年厦门理工学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项目开始接受申报。一、实施原则对外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按照“成果导向、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按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验收等程序规范运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条件
有对外科研合作基础和经验的本校在职教职工;
2、申报材料
①厦门理工学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书(2014);
②相关支撑材料;
三、申报程序
1、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管理办法(2014)》,项目实施一般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的资助金额最多不超过5万;
2、按照要求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书》(2014),申报书中验收指标必须符合《厦门理工学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管理办法(2014)》中相关要求;
3、申请人请于2014年11月27日之前将申报材料A4纸打印后胶装、一式2份送科技处产学研合作科(行政楼608),电子版发送邮箱(xbyao@xm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姚晓斌
联系电话:6291375
科技处
2014年11月10日
附件列表:
校对外合作专项管理规定(2014) .doc
校内专项对外合作申报书(20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