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稳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师生创建网站等网络空间管理、规范师生网络行为的通知》(闽委教思〔2019〕21号)和校党委的部署要求,现就我校开展网站新媒体平台专项检查、加强师生网络行为规范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互联网站、新媒体平台等网络空间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
(1)各单位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各二级单位网站;以各二级学院(含系、教研室)和各部门、教辅单位名义开通或创建的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各级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各班级开通或创建的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QQ群、电子杂志、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新媒体公众账号。
(2)师生个人创建网站和信息系统等网络空间:以我校师生名义(特别是党员干部教师以职务身份)创建的个人网站,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的账号以及建立的群组等个人网络空间。
2.检查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对照检查范围,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梳理排查,全面掌握本单位及师生个人创建、运维的网站和信息系统等情况,并如实填写《厦门理工学院互联网站专项检查登记表》(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新媒体专项检查登记表》(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师生个人创建网站专项检查登记表》(附件3)、《厦门理工学院师生以教职工或学生名义开设个人网络空间专项检查登记表》(附件4),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盖章(二级学院由党委负责人审核盖章),于2020年1月6日前交到各自辅导员.
二、开展师生网络行为规范警示教育
近年来,因高校师生在网络上言行不当引发的舆情事件屡屡发生,给所在高校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根据校党委要求,各基层党委、各单位近期要结合期末和寒假安全纪律教育,通过教职工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对本单位教职工、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地毯式网络行为规范警示教育(警示教育材料见附件5),引导师生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教训,自觉遵守网络法规,增强对网上有害信息的甄别、抵制、批判能力,不访问非法网站网页,不制造、不听信、不传播不良信息,不破坏网络秩序,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守法的上网用网习惯。各单位开展师生网络行为规范警示教育的情况汇总表(附件6)请于2020年1月6日前交到各自辅导员。
三、工作要求
1、完善机制,规范网络空间管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管理机制,全面掌握本单位及师生个人创建、运维的网站、各类新媒体平台等情况,建立完整台账;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对本单位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平台、QQ工作群等要明确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和信息发布的审核,严格执行先审后发的工作制度,及时更新内容,及时发现、清除有害信息;对本单位师生个人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网络法规和网络安全纪律教育,督促指导其认真履行好运维职责,坚决防止出现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对本单位不再使用、无人运营维护或运营维护缺乏安全保障的网站、微信平台、QQ群等信息系统要立即清理关停,切实维护学校各类网络空间健康安全。
2、加强教育,规范师生网络行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师生网络行为规范教育,把网络法规纳入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内容,通过政治理论学习、教职工大会、主题班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团日活动和反面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网络安全和网络文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师生遵守国家网络法规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提高网络安全和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学校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