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的创建活力,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校团委决定举行2015-2016学年星级“先进团支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6年4月
二、评选条件
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星级“先进团支部”创建标准》。
三、评选办法
1.学院团委评审:各学院团委成立评委会,根据创建标准对申报创建的团支部进行成果验收,按照比例评选出优秀团支部,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结果报送校团委参加校级评审。
2.校团委审核:2016年4月下旬,校团委对各学院团委推荐参评的团支部进行审核,通过查看团支部工作事迹简介、活动图片等有关材料确定入围校星级“先进团支部”的名单。
3.校级评审:2016年4月下旬,校团委成立由校团委、各学院团委书记、团学代表组成的评委会,对入围的星级“先进团支部”进行校级评审,票选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先进团支部”,评审采用文本评审的方式。
4.星级“先进团支部”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由校团委发文表彰。
四、推荐名额和评选比例
各学院团委推荐参评星级“先进团支部”的数量控制在各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以内,全校星级“先进团支部”数量不超过全校团支部总数的10%。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委认真做好星级“先进团支部”评审推荐工作,认真指导申报团支部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在学院范围营造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星级“先进团支部”创建标准》
2、《厦门理工学院2015-2016学年星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3、《厦门理工学院2015-2016学年星级“先进团支部”创建简况表》
4、《厦门理工学院2015-2016学年星级“先进团支部”名额分配表》
5、《2015-2016学年星级“先进团支部”评选工作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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