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理工学院与国内部分高校互派本科生进行培养的协议,学校将于2015年9月选派2014级部分学生赴国内五所高校交换学习。现将本期项目选拔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高校与专业
1、黑龙江工程学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拟接收测绘工程、车辆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财务管理等6个合作培养专业,总人数不超过20人,交流期限为一学期(2015年9月—2016年1月)或一学年(2015年9月—2016年7月)。
2、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市):拟接收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有研究生点)、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国际商务、工业工程等8个合作培养专业,总人数不超过20人,交流期限为一学期(2015年9月—2016年1月)或一学年(2015年9月—2016年7月)。
3、常熟理工学院(江苏省常熟市):拟接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汉语国际教育(涉外秘书)、日语、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9个合作培养专业,总人数不超过20人,交流期限为一学期(2015年9月—2016年1月)或一学年(2015年9月—2016年7月)。
4、合肥学院(安徽省合肥市):拟接收环境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流管理、工程管理、建筑学、通信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8个合作培养专业,总人数不超过20人,交流期限为一学期(2015年9月—2016年1月)或一学年(2015年9月—2016年7月)。
5、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省绵阳市):拟接收环境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方向)、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4个合作培养专业,每个专业不超过3名,总人数不超过10人,交流期限一学年(2015年9月—2016年7月)。
6、浙江科技学院(浙江省杭州市):拟接收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土木工程等5个合作培养专业,总人数不超过20人,交流期限为一学期(2015年9月—2016年1月)或一学年(2015年9月—2016年7月)。
7、宁波工程学院(浙江省宁波市):拟接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管理等2个合作培养专业,每个专业不超过4人,总人数不超过8人,交流期限为一学期(2015年9月—2016年1月)或一学年(2015年9月—2016年7月)。
各学院其他高校自行开展交流项目请报教务处备案,具体办法管理办法可参考教务处相关现有政策执行。
二、培养方式
编入交流高校相关专业全日制班级学习,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教育管理等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同等待遇。
三、费用说明
1、学费:双方交换生的学费仍在原学校缴纳。
2、住宿费:派往黑龙江工程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合肥学院、常熟理工学院的交换生住宿费在原校缴纳;派往浙江科技学院的交换生住宿费在交换学校缴纳。
3、交通费:学校为派出学生补贴往返交通费(费用不高于动车二等坐票价)。
4、书本费、生活费等由学生自理。
5、奖助贷学金由原学校评定和发放,交换生与访学高校的学生享有同等勤工助学、组织关系推荐等待遇,交换生在访学高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再缴纳其他费用,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四、学籍管理
1、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仍在厦门理工学院。
2、完成交换学习后仍回厦门理工学院继续学习。
3、党团员学生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对方学校参加党团组织活动。
4、学生在交换期间不能申请出国(境),特殊情况下,必须返回厦门理工学院办理手续。
五、学分认定规定
1、访学高校负责出具学生交换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学习证明和交流学习考评意见。
2、学分认定按照课程名称或课程内容相似相近原则进行。
3、交流期间修读的所有课程都可以认定,包括公共选修课也不限制认定的上限学分。
4、返校后,可申请经学院认定可免修不超过4学分交流期间应修而未能修读的课程
5、凭所听学术报告,学术交流等证明可申请认定相关专业学分。
六、交换生申请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3、身心健康,能与同学和睦相处,能够适应第二校园学习生活。
七、工作流程
1、5月11日-5月29日,各学院组织召开“第二校园”经历宣传会,学生征求家长意见自愿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1)后递交所在学院办公室。
2、6月1日前,各学院进行学生报名资格审查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面试。
3、6月1日前,学院汇总名单后报学校教务处学务管理科。(附件2)
4、6月5日前,学校审批确定派出名单,通知学生及其家长签订访学承诺书(附件3)。
5、6月10日前,学院安排专业负责人指导学生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学业计划书》(附件4)。
6、6月29日前,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7、派出。按照访学高校下学期开学时间报到,报到前请先与访学高校辅导员联系具体报到事宜,访学高校辅导员联系方式会告知我校派出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项目咨询电话:0592-6291530(教务处王峥灿)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工作。
附件1: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学生报名表
附件2:各学院汇总报名表
附件3: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访学承诺书
附件4:厦门理工学院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学业计划书
下载地址:
下载文件:国内高校本科交换生项目学生报名表.doc
下载文件:学院汇总报名名单.doc
下载文件: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访学承诺书.doc
下载文件:厦门理工学院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学业计划书.doc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