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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星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07 点击数:

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的创建活力,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校团委决定举行2014-2015学年星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5年4月

二、评选条件

(一)星级“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星级“先进团支部”创建标准》。

(二)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2、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良好道德修养。

3、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勤奋,成绩良好。

4、能够秉持“守望相助”的理念,关心学校发展,关心同学冷暖,积极主动地为全校师生服务。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三)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担任团内职务,认真履职,能切实发挥骨干作用。

2、其他条件同“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三、评选办法

(一)星级“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1、学院团委评审:各学院团委成立评委会,根据创建标准对申报创建的团支部进行成果验收,按照比例评选出优秀团支部,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结果报送校团委参加校级评审。

2、校团委审核:2014年4月中旬,校团委对各学院团委推荐参评的团支部进行审核,通过查看支部工作事迹简介、活动图片等有关材料确定入围校星级“先进团支部”的名单。

3、校级评审:2014年4月下旬,校团委成立由校团委、各学院团委书记、团学代表组成的评委会,对入围的星级“先进团支部”进行校级评审,票选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先进团支部”。

(二)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办法

1、学院团委成立评委会,对申报的团员、团干进行评审,评选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结果上报校团委。

2、校团委召开校级评审会,确定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名单。

(三)星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由校团委发文表彰。

四、推荐名额和评选比例

1、各学院团委推荐参评星级“先进团支部”的数量控制在各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以内,全校星级“先进团支部”数量不超过全校团支部总数的10%。

2、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两者的名额总和按各学院团员总数2%的比率评选产生,名额由各学院团委统筹安排,不以支部为单位平均分配。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认真做好星级“先进团支部”评审推荐工作,认真指导申报团支部填写相关申报材料,指导被评为五星级、四星级的团支部届时准备好海报展示,海报规格均为90X120mm,校团委统一提供模板。

2、各学院团委在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过程中,要注重挖掘在学生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青年学生典型,在各学院广大团员中树立榜样,有效发挥青年学生的带头示范作用。

3、为保证评优各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学院团委于4月20日前将经过公示确定的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相关材料报送校团委。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星级“先进团支部”创建标准》

2、《厦门理工学院2014-2015学年星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3、《厦门理工学院2014-2015学年“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认定表》

4、《厦门理工学院2014-2015学年星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名额分配表》

5、《厦门理工学院2014-2015学年星级“先进团支部”创建简况表》

6、《厦门理工学院2014 -2015学年“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汇总表》

7、《2014-2015学年星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工作进度安排表》

下载文件

共青团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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