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省委《关于广泛组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校团委决定结合“清朗网络空间,向网络不文明行为说不”主题教育活动,在全校团员中广泛组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文明志愿者报名方式
登录福建省数字团建系统ty.fjcyl.com(使用手机号登录,忘记密码的可以选择发送验证码再重置);依次点击“个人信息”-“申报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我要报名”,填写有关信息(身份一栏请选择“专科、本科、研究生”),提交即可。
二、网络文明志愿者的主要职责与活动内容
1.主要职责:在互联网上主动弘扬正能量,自觉抵制负能量,自觉增强网络文明素养。
2.活动内容:积极参与“3.5”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清明、五四、七一、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十一、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主题网络活动;积极参与团中央、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即将推出的“阳光跟帖行动”;积极发起和参加弘扬正能量的网络活动,积极参加举报不良网络信息等志愿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开展的“清朗网络空间,向网络不文明行为说不”主题教育活动及其他网络文明志愿服务活动。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网络文明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网络文明志愿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网络文明志愿者申报工作。网络文明志愿者集中申报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至17日。请各学院团委在此期间有针对性地发动学生申报,积极鼓励全体青年团员加入到青年网络文明志愿服务队伍当中来。
附件:1.《"清朗网络·青年力量"倡议书 》
2.《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广泛组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的通知》
3.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微博微信账号及二维码
共青团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15日
附件1:
"清朗网络·青年力量"倡议书
各位青年朋友们:
我们生长在一个互联网时代,丰富多彩的互联网世界,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成长家园。
我们也是互联网的主要使用者,是网民的主体、互联网运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互联网影响和塑造着青年,青年也影响和塑造着互联网。构建清朗网络空间,让互联网成为真实便捷的知识库、温暖可靠的朋友圈、文明理性的舆论场,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是我们应担负起的青春责任。
让我们依法上网,严格自律,提高媒介素养。网络不能成为法外之地,人人在网上知法守法,网络秩序才有规范,网络才能健康发展。我们要自觉对网上行为负责,讲诚信、守底线、不信谣、不传谣,远离网络欺诈、网络暴力,用从自身做起的点滴努力,为法治网络、法治国家建设添砖加瓦。
让我们文明上网,传播美好,弘扬新风尚。网络不能成为文明荒原,与现实社会一样,需要坚守和传递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我们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崇尚奋斗、崇尚美德的思想观念,为励志进取点赞,为好人善举点赞,对假恶丑现象坚决说不,让我们的网络空间风清气正、充满阳光。
让我们理性上网,明辨是非,释放正能量。网络上的思想探讨本是常态,但面对当前一些片面极端的思潮、别有用心的言论,我们要拿出青年的正义感和担当精神,理直气壮地倡导正确思想、驳斥错误言论,不让网络成为消减国家发展信心、消解民族凝聚力、妨碍社会平安稳定、影响青年健康成长的负面舆论场。
清朗网络空间的建设,青年不做置身事外的旁观者,而要做勇于担当的生力军。这是因为,时代的进步中,有青年的责任;祖国的梦想中,有青年的梦想。
清朗网络空间,看我青年力量!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
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2:
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广泛组建青年网络
文明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青年网络
文明志愿行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省直团工委,各大学团委,各直属企业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和各领域优秀青年将先进性和担当精神延伸到网上,争当“中国好网民”,在网上积极发出“青年好声音”,在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中努力发挥生力军作用,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广泛组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的通知》(中青发〔2015〕9号)精神,现将结合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广泛组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构成
各级团组织主要动员组织以下方面人员加入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
一是分布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各领域的广大共青团员;
二是各级专兼职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
三是各级团组织联系的青联委员、青年典型、青年社团成员、青年自组织骨干;
四是各级团组织联系的注册志愿者。
各市、县级团组织发动参加“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的团员志愿者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地团员总数的20%;高校战线须覆盖到每一所高校,每所高校发动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在校学生团员总数的20%,且须覆盖到每一个班级团支部。
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的组建方式参照网络宣传员队伍,分两个系统进行组织:一是市、县两级团的领导机关逐级动员,强化市级团委在这项工作中的统筹作用,各基层单位团委组织通过数字共青团系统填写《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登记表》,名单由基层单位团委各自掌握,并通过数字共青团系统打印和逐级上报《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汇总表》,最后分别由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省直团工委于4月21日前和6月21日前报团省委宣传部汇总;二是高校系统单独组建,各基层单位团委组织通过数字共青团系统填写《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登记表》,名单由基层单位团委各自掌握,并通过数字共青团系统打印和逐级上报《高校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汇总表》,最后分别由各设区市团委、省直团工委、各大学团委于4月21日前和6月21日前报团省委学校部汇总。
数字共青团系统将于3月15日开通“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专区,请各基层单位团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登陆专区进行具体操作(操作指南届时请登陆ty.fjcyl.com查看,咨询热线:12355)。各级团组织的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应于2015年五四前基本完成,六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的主要职责
1.在互联网上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加“阳光跟帖”行动,用文明语言和理性态度发表网络评论,营造理性、平和、有序的网络舆论氛围;积极参加“大大你好”、“向上向善”、“日行一孝”等“青年好声音”网络文化行动,围绕中国梦、推进改革、推行法治、奋斗创业、社会公益等内容,主动在网上发出和传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博、微信、帖文、视频等作品。
2.在互联网上自觉抵制负能量。对于网上出现的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民族团结等错误言论,对于“黄赌毒”等负面网络信息,坚决抵制、主动驳斥、积极举报。
3.自觉增强网络文明素养。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和网络文明规范,自觉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络页面和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三、2015年主要活动
1.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专题活动
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前后,各级团组织尤其是广大基层团组织,要通过主题团日等形式,集中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组织动员团员登记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通过微博、微信、发帖等渠道,发布“网络文明志愿宣言”话题内容,转发团中央“清朗网络·青年力量”倡议书,并在线下开展座谈交流、网络文明素养讲座、签名承诺、宣讲动员等活动。团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一个基层单位参加专题活动。
2.主题网络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参与上级团组织开展的各类网络新媒体活动。一是在清明、五四、七一、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十一、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主题网络活动;二是不定期推出的“大大你好”、“向上向善”、“光盘行动”、“日行一孝”、志愿公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网络活动。
3.阳光跟帖行动
团中央、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将推出“阳光跟帖行动”,倡导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网民健康、积极、乐观、友善地跟帖,努力营造清朗网络舆论。
4.地方性网络志愿活动
各级团组织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策划设置议题,组织动员本地本单位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在网上积极行动,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网络舆论。2015年市级团委策划开展不少于2场区域性网络新媒体活动,各县级团委策划开展不少于1场区域性网络新媒体活动,各县级以上团委编创推荐不少于1种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产品。
2015年内,每名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参与“阳光跟帖行动”及其他主题网络活动不少于3次。同时,各县级以上团委开展不少于1场网络宣传队伍培训,倡导鼓励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在网上积极发起和参加弘扬正能量的网络活动,积极参加举报不良网络信息等志愿活动。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是共青团网络宣传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关系到共青团参与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的声势和成效,考验着团组织落实党的要求、在新形势下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能力。团的各级领导班子要切实重视,将这项工作摆在2015年重中之重的位置,精心部署,全力推进。
2.广泛发动,严密组织。要按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四个方面主要来源,广泛动员本地本单位的团员和优秀青年参加。要把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与注册志愿者工作,特别是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工作结合起来,下大力气组织动员各领域共青团员参加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学校战线要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广泛动员青年学生参加。各级专职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各地要根据《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任务分配参考表》(见附件1)所列,按数量、按时完成本地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
3.夯实阵地,增强活力。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以团属微博、微信为重点,大力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市级团委官方微博每周发布原创微博不少于2条,每周转发(带评论)团省委官方微博不少于3条,官方微信平台每周推送不少于2期内容;各县级团委官方微博每周发布原创微博不少于1条,每周转发(带评论)团省委官方微博不少于2条。各县级以上团委要定期对所辖范围内通过官方认证的团组织微博微信进行检查(市级团委每2周不少于1次,县级团委每周不少于1次),防止出现无头像、无内容或长期不更新等管理运营不善或不当言论(如涉及“三俗”、“反动”、“谣言”、“涉密”等内容)等情况。
4.建立轮值,实战演练。建立我省共青团网络宣传工作轮值制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团的各级宣传部门要抓好统筹,做好队伍规划、活动设计、协调推进、任务督导等工作。团的组织、统战、城市、农村、学校、少先队、维权、志愿者等战线,要面向团干部、广大共青团员以及各自联系的机关事业单位青年、青年职工、青年农民、青年学生、“两新”组织青年、少先队辅导员、青联委员、青年社工、青年志愿者,做好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发动组织工作和各项活动的开展。
团中央将开设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专题网站和手机微站,在中国青年网首页和共青团中央微信自定义菜单中设置专题链接。团省委将通过共青团福建省委微博、微信发布专项活动信息。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团干部、共青团员和广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关注收听团中央、团省委微博微信账号,促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更好实现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形成声势,取得实效。
团省委宣传部联系人:余运炜,联系电话:0591-87524031,电子邮箱:fjtsw@126.com;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叶兆杰,联系电话:0591-87531410,电子邮箱:tswxxb001@163.com;
数字共青团技术支持联系人:俞均,联系电话:12355、0591-88195919,电子邮箱:yuj@fjcyl.com。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15年2月27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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