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缓解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困难,配合做好完费注册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缓交学费。现将2014-2015学年学费缓交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办法
(一)符合以下条件且因家庭经济困难或突发变故导致临时困难,一时无法缴清本学年学费的学生可以提出缓交学费申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已缴清本学年住宿费、代办费,且以前各学年均无欠费。
(二)贷款学生或申贷新生可以申请办理缓交(停贷学生或审批未通过学生除外)
具体要求详见《厦门理工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管理办法(暂行)》(《学生手册》)
二、工作要求
1、教务处将于9月25日关闭未完费注册的非毕业班学生的教务系统,并请各学院根据财务处期初扣费工作通知及时告知学生进行完费注册(新学年代扣时间8月29日,每月例行扣款时间为20日)。
2、学费缓交申请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填报附件1);学院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填报缓交学费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请学生签字确认姓名、学号;盖公章;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于2014年9月22日前提交到学生处学生支援中心,电子版通过OA信息上报至学生处。
3、还款时限:毕业班学生为2014年3月1日,非毕业班学生为2014年7月17日,请各学院务必提醒学生,因逾期未缴费者教务系统将自动关闭。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