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近期发布了《2024年度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领域为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七大类。
二、项目类型与资助金额
设置自然基金面上项目(简称“面上项目”,专题编号20241301),自然基金青年项目(简称“青年项目”,专题编号20241302)、资助方式及资助金额标准如下:
(一)面上项目:定额资助,每项8万元;
(二)青年项目:定额资助,每项5万元。
为加快培育青年科学家和青年科技人才,在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中针对35周岁以下、在厦加入研发机构的优秀博士开展“免评审”直接给予青年项目支持。
三、申报名额分配
我校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的推荐数各为20个。另外,2023年度评估良好(含)以上的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可各推荐1项面上项目或青年项目(由实验室所在学院统一组织评审推荐)。
各单位的推荐名额分配指标另行通知。
四、申报条件要求
依托单位聘用的全职科研人员(不含博士后)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市自然基金项目,每个申请人当年限申报一项市自然基金项目,所申报项目应符合年度申报通知要求。项目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二)青年项目的申请人,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已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该类型项目;
(三)青年项目“免评审”申请人除满足第(二)点要求之外,需获得博士学位,且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境内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入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第一轮或第二轮均可),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等次达“B+”以上(含)。博士学位证学科名称、一流建设学科名称与学科评估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以一级学科名称为准)。
2.境外或我国港澳台地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在下列世界大学排行榜之一(以已发布的最新版为准)排名进入前一百。
(1)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2)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
(3)《泰晤士高等教育》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
(四)截至市科技局申报通知发布之日(2024年5月22日),无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的国家、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含厦门市产学研补助项目);
(五)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不得早于项目实施结束时间。
五、申报所需材料
1.2024年度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统一从2024年7月1日起,项目的执行期为三年(2024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
2.《2024年度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
3.基础研究类项目实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数量不得超过5项。项目负责人在申请书中重点填报代表作对申请项目的支撑作用和相关性,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专著、专利、获奖证书等)
六、申报推荐程序
1、项目申报:申报人员请报送以下材料至各二级学院(部),具体提交形式、份数和时间由二级学院(部)规定:
(1)《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2)《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
2、学院评审:各二级学院(部)对本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组织评审,并于6月25日前将项目评审意见表及《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报送科研处。
3、学校组织推荐:学校组织项目推荐,并对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校内公示。对于确认上报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在线填报项目材料(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https://www.ixiamen.org.cn/yyzx/201907/t20190722_81240.htm)点击立即访问,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项目管理”—“项目申报”—“科技局”—“对应项目类型(自然科学基金)”进行网上填报),申请人职务申请流程参照附件3。
4、推荐上报的项目,项目申请人及二级学院(部)应在2024年7月5日前在“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在线提交和审核,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5、联系人:乔老师 朱老师:6291825 6291371,邮箱:2013136501@xmut.edu.cn
网上填报技术问题咨询电话:5397711
七、注意事项
(一)项目推荐
1、项目承担单位(二级学院、部)须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的通知》,负责对申报项目审核科技伦理、科技安全。
2、项目承担单位(二级学院、部)应按照《厦门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厦科规〔2022〕4号)、《厦门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厦科规〔2022〕1号),负责对项目申报人资格、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提交审核情况承诺函。
(二)关于是否在研项目的说明
1.实施时间已结束且已提交验收但尚未取得验收结论的项目不视为在研;
2.已获得正式立项、尚未验收的视为在研项目。
(三)经费使用“包干制”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执行过程中实行经费“包干制”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见《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修订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制指引的通知》(厦科资配〔2022〕14号)的附件1)。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验收需编制项目经费决算表。